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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申請期間:105年2月24日(三)09:00 至105年3月4日(五)17:00截止。
(2)申請資格:持有各縣市政府行政主管機構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證明、本校學士及碩士生符合本校出國研修獎助辦法資格者。 (3)出國方式:修讀雙聯學位、短期研修、交換計劃。 (4)出國期限:最遲應於106年10月31日前啟程出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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